来源:国务院法制办主站 发布时间:2007-12-04 13:38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、教育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体群字[2006]号)要求,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从2007年1月开始,通过在全省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,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将占全省体育场馆60%以上的学校体育设施逐步对外开放,以缓解群众健身与场地不足的矛盾,为群众健身服务。
今年省体育局、省教育厅就起草《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》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,下阶段将进行比较的调研、论证、研讨和修订,并广泛征求全省各地市体育局及各有关部门的意见。(广东省体育局)